国资处与3家印刷品服务公司分别签订了框架协议,协议中分别约定了3家公司印刷品服务费最高限价,各部门、各单位采购的具体服务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每家公司的最高限价,3家公司接受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的事前询价环节,最终择优自行选取服务公司,要求每次采购行为应签订采购合同,一事一签,不得记账、凑整。